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2-08-12  17

问题 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所以,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所以,B项正确;《最高人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T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