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
(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
admin
2019-07-08
25
问题
(2013年)2014年1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4年7月,20日向P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该支票在未补记收款人名称时( )。
选项
A、支票无效
B、不得交付给收款人
C、不得背书转让
D、不得提示付款
答案
C,D
解析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SU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县的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甲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经营情况如下:(1)从事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运输费320万元、装卸费36万元;(2)从事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仓储费110万元、装卸费18万元;(3)进
中国公民王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除工资薪金以外,2016年度取得的其他所得如下:(1)5月份为乙公司设计推广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费10000元;(2)6月份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20000元,同月将该小说在报纸上连载,取得连载收入15000元;(3
中国公民王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除工资薪金以外,2016年度取得的其他所得如下:(1)5月份为乙公司设计推广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费10000元;(2)6月份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20000元,同月将该小说在报纸上连载,取得连载收入15000元;(3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有()。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2016年1月1日,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一张出票日起3个月到期的汇票,承兑人为A银行,但是乙公司一直未主张票据权利。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A银行的票据权利消灭时效截止日是()。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为4200元、保险费3800元;设备入关后为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进口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为4200元、保险费3800元;设备入关后为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
甲食品厂向乙面粉厂购买面粉20吨,货款共计12万元。2016年3月8日,甲食品厂向乙面粉厂出具了以自己为出票人、其开户行A银行为付款人、乙面粉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12万元的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3月20日,乙面粉厂向丙机械厂购买一台磨
随机试题
下列我国古代的改革中,没有涉及军事方面的是()。
第一心音标志着心室收缩开始,第二心音的强弱可反映主动脉和肺动脉压力的高低。
脾主升清的确切内涵是
某一患者,无意间发现胫骨近端有一包块,可活动,诊为骨软骨瘤。在骨软骨瘤的声像图上,于软骨帽的周围可出现无回声区,使软骨帽本身回声反射更加明显,无回声区的组织结构是
小儿肾病综合征高胆固醇血症的标准是
乳腺检查的正确顺序是
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是()。
材料计划管理包括()。
我国现阶段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坚持()。
读下图,回答问题。 2009年3月墨西哥和美国等地先后爆发甲型H1N1流感。墨西哥位于洲,首都墨西哥城的大致经纬度是__、__,处于__(东或西)半球,位于五带中的__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