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及顺位。

admin2012-08-25  34

问题 论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方式及顺位。

选项

答案抵押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行为。 (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其一,须抵押权有效存在。其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其三,未超过法定期间。《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抵押权实现的方式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折价、拍卖和变卖。 我国《物权法》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3)抵押权实现的顺位 抵押权实现的顺位;是指在同一财产上设定了多个抵押权,当该财产价值小于所担保的全部债权,且所担保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时,数个抵押权依次受偿的顺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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