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

admin2013-08-13  22

问题 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

选项 A、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答案A,C

解析 选项A,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C,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丙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是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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