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A、股东B和股东c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以下问题: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A以1000万元的设备出资,而股东A出资时该设备的实际价值只有300万元。对此,

admin2012-08-15  24

问题 股东A、股东B和股东c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以下问题: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A以1000万元的设备出资,而股东A出资时该设备的实际价值只有300万元。对此,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D、E故意出具了虚假的验资报告。经查,乙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为D、E和F。股东A出资的问题被发现后,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该问题由股东A独自承担,其他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实施虚假破产,股东A、股东B和股东C自2011年4月1日起有计划地隐匿、转移公司财产。
(3)甲公司董事工某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同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获利20万元,给甲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4)甲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利用职权从甲公司获取非正常收入4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所提示的内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董事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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