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孔某与黄某打架,孔某招架不住,驾车逃跑,黄某在后紧追。孔某开出没多远,黄某追至,警察随即赶到。后公安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为由对孔某罚款100元,黄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孔某亦不服,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开庭当日,原告、被告均未到庭。法院经合
孔某与黄某打架,孔某招架不住,驾车逃跑,黄某在后紧追。孔某开出没多远,黄某追至,警察随即赶到。后公安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为由对孔某罚款100元,黄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孔某亦不服,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开庭当日,原告、被告均未到庭。法院经合
admin
2016-01-15
34
问题
孔某与黄某打架,孔某招架不住,驾车逃跑,黄某在后紧追。孔某开出没多远,黄某追至,警察随即赶到。后公安局以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为由对孔某罚款100元,黄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孔某亦不服,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开庭当日,原告、被告均未到庭。法院经合法传唤,原被告双方仍无人到庭。则法院可以:( )
选项
A、按撤诉处理
B、将原告变更为孔某,传唤孔某参加诉讼
C、以主要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
D、以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为由,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为对孔某罚款200元
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因此,A项正确。B项中孔某作为第三人是参加已经开始的一个本诉,本诉的原被告不存在,第三人也就无法存在,因而孔某如不服,可以另行起诉,不能将其直接变更为原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Q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
广州市某发展银行是2002年成立的私立商业银行,从2006年10月至今其资本充足率一直在7.8%左右摆动;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法律意识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哪些?()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之前公布。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公布日期?
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属于不开庭审理的情形有()
随机试题
药师的行为需给药学职业带来
蒽醌类衍生物多具有酚羟基,故有酸性,易溶于碱性溶剂,蒽醌类衍生物酸性强弱顺序是
下面属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裂缝正确的防治是()。
下列各项中,可能引起企业投资系统性风险的因素有()。
按照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可将筹资分为()。
《望海潮.东南形胜》是柳永盛赞苏州的一首词。()
班级组织建构的首要原则是()。
根据下表提供的信息回答下面问题
A、 B、 C、 D、 A提示框中每个图形是由两个相似或相同构图元素交叉构成,问题框中每个图形是由两个相同或相似构图元素不相交构成。故选A。
关于ARM处理器的MMU,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