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万,到期后一直无能力偿还,丙欠甲10万元贷款已到期,但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现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向自己清偿该笔贷款,乙行使的权利是( )。

admin2013-11-01  29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到期后一直无能力偿还,丙欠甲10万元贷款已到期,但甲一直没有向丙主张债权。现乙向法院起诉丙,要求丙向自己清偿该笔贷款,乙行使的权利是(     )。

选项 A、不安抗辩权
B、撤销权
C、代位权
D、代理权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可知,乙行使的权利是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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