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致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是( )。

admin2013-12-20  34

问题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1000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致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是(    )。

选项 A、持枪抢劫
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C、抢劫致人重伤
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答案B,C

解析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抢劫案件的司法解释,该条中所说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小型出租车;而持枪抢劫中的“枪支”也不包括假枪。因此本案中的法定加重情节只包括B、C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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