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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投毒杀害其妻,其妻服毒后痛苦万状,张三心生怜悯之情,速将其妻送医院救治,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张三的行为属于
张三投毒杀害其妻,其妻服毒后痛苦万状,张三心生怜悯之情,速将其妻送医院救治,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张三的行为属于
admin
2016-12-29
19
问题
张三投毒杀害其妻,其妻服毒后痛苦万状,张三心生怜悯之情,速将其妻送医院救治,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张三的行为属于
选项
A、故意伤害(既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五章第五节中的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中止不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还应当有客观的放弃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的实际行动,并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自动放弃正在预备或实行的犯罪就具备客观有效性;在犯罪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将要发生的特定场合,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实际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才能具备客观有效性。本题中,张三投毒杀害其妻,其妻服毒后痛苦万状,张三心生怜悯之情,速将其妻送医院救治。如其妻未死,张三的中止行为具有有效性,因此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虽有意放弃犯罪并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但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不成立犯罪中止。假设张三虽将其妻送医院救治,但其妻抢救无效而死亡,因张三的行为未能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即缺乏中止的有效性,不能成立犯罪中止。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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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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