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admin2009-02-15  9

问题 甲拐骗了5名儿童,偷盗了2名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在运送过程中甲因害怕他们哭闹,给他们注射了麻醉药。由于麻醉药过量,致使2名婴儿死亡,5名儿童处于严重昏迷状态,后经救治康复。对甲的行为应以何罪论处?

选项 A、拐卖儿童罪
B、拐骗儿童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绑架罪

答案1

解析 《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同时该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形,所以甲拐骗儿童、偷盗婴儿并准备全部卖往A地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B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最大的区别在于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通常是以收养为目的,而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所以本题中甲不能成立拐骗儿童罪,B项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FK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