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某市西城区地税局在征管质量检查中,发现位于解放中路二道口12号的“欣欣美发店”属漏管户。3月16日,该区地税局稽查局派稽查员王强进店检查,王强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后,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为范立志开的个体理发店,雇有3名技师,

admin2018-06-22  38

问题 2016年3月14日,某市西城区地税局在征管质量检查中,发现位于解放中路二道口12号的“欣欣美发店”属漏管户。3月16日,该区地税局稽查局派稽查员王强进店检查,王强出示《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后,进行检查。经查,该店为范立志开的个体理发店,雇有3名技师,自2015年5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以来,既未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没有完整账目资料。王强检查后,当场填写了有预定格式、编码及印章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范立志,决定对其不登记、不申报行为罚款2500元,限其于3月20日前缴纳并办理税务登记。3月19日,王强向范立志送达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核定每月应缴税额750元,共计10个月的税款7500元,限其于3月22日前缴清。范立志于3月22日补缴了4500元税款。3月24日,王强去店内催缴税款,范立志以没钱为由,拒绝缴纳余下3000元税款。为促使范立志尽快缴清税款,王强扣押了范立志做饭用的燃气罐和两把电动理发推刀,向范立志交付了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并告知其3天之内缴清余下税款,逾期不缴,将变卖扣押财产抵税。
如果范立志对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不服,其采取的下列救济措施中,符合规定的有(    )。

选项 A、向该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B、向该市西城区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C、向该市西城区地税局稽查局申请行政复议
D、直接向该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直接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C:对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选项DE: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议后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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