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0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11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11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截止于( )。

admin2014-09-04  22

问题 甲于2010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11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截止于2011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截止于(     )。

选项 A、2011年2月1日
B、2011年3月5日
C、2011年6月5日
D、2011年9月5日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保证期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5q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