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一年中共发生入室盗窃40余起,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多数居民不服公安局的决定,居委会便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

admin2014-01-12  38

问题 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一年中共发生入室盗窃40余起,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多数居民不服公安局的决定,居委会便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准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买平安也值得。居委会考虑到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问题:(1)在上述事例中,谁能够充当行政诉讼原告?
    (2)起诉时应以谁为被告?
    (3)可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
    (4)若350户居民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中有无第三人?若有,请指出;若无,请说明理由。
    (5)若350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解决人数众多给诉讼带来的困难?

选项

答案(1)该居民区的全体居民和居委会都可以充当原告。 (2)应以市公安局为被告。 (3)既可以向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起诉。 (4)由于居委会和其他130户居民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所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他们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若350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推选出代表进行诉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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