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王某和李某清偿?为什么?

admin2008-12-16  33

问题 王某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当公司清算时,债权人不能得到完全清偿,能否要求股东王某和李某清偿?为什么?

选项

答案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大型设备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所以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王某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即李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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