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的是( )
admin
2017-09-19
29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的是( )
选项
A、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行为
B、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C、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与死后生效相结合的行为
D、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和法定继承
答案
A,B,C,D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赠养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包括:
(1)该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是双方在自愿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2)该协议是诺成的、要式的法律行为。
(3)该协议是双务、有偿合同。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所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双方的义务构成对价关系,故遗赠扶养协议为双务有偿行为。
(4)该协议是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的结合。这是因为该协议的扶养人在受扶养人生前即需履行扶养义务,而其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5)该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赠。
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z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胜诉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期间,一般适用于()
杨某是因为一首网络歌曲而一唱走红的歌手,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杨某于平安夜在某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当天晚上杨某在赶往体育馆时遭遇车祸,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导致无法演出。观众气愤至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按照物权能否独立存在为标准,物权分为()。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条件应当具备的特征不包括
犯罪的()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刑法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的限制的是()。
刘某在倒卖假烟时被镇工商行政管理所查获,该所依法将刘某尚未卖出的假烟和运送假烟的汽车扣押。刘某当晚携带尖刀等工具翻墙进入该所院内,意图把被扣押的车夺回。因大门上锁无法将汽车开走,刘某便拿出斧头、手电直奔所长办公室劫夺大门钥匙。值班的副所长被惊醒,当即起身。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基于事实行为引发物权变动的情形是
随机试题
患者,男,66岁。自退休后,几乎不与朋友联系,对各种社会活动也不感兴趣,对外界任何事物均不关心。患者采用的退休适应方式是
注射剂需要控制一定的酸碱度,pH范围是()。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二第43题)
关于高温天气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开工前,政府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列关于贷款分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误将案外人员王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B1】【B5】
Themysterioustigerhasbeenasymbolofpowerandstrengthforcenturies.Itspowerisa【56】tohunters,【57】havetriedtokil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