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低端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

admin2019-07-08  26

问题 (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低端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为购进上述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8775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87.2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17.55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210.6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选项 A、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
B、提供汽车维修服务
C、进口小汽车
D、销售进口小汽车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小汽车内部装饰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2)选项B:维修服务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提供汽车维修服务不缴纳消费税;(3)选项CD:小汽车属于应税消费品,但进口的小汽车在进口环节时一次课征消费税(选项C正确),进口后再行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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