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南方××于2006年5月刊登了自由撰稿人李某的一篇报道,文中揭发了著名球星张某涉嫌假球的丑闻,张某在其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一家报摊上买到此报,认为报纸作者虚构事实,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南方××于2006年5月刊登了自由撰稿人李某的一篇报道,文中揭发了著名球星张某涉嫌假球的丑闻,张某在其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一家报摊上买到此报,认为报纸作者虚构事实,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5-14
22
问题
南方××于2006年5月刊登了自由撰稿人李某的一篇报道,文中揭发了著名球星张某涉嫌假球的丑闻,张某在其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一家报摊上买到此报,认为报纸作者虚构事实,对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只以南方××为被告的,受理法院应当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
B、张某只以李某为被告的,受理法院应当追加南方××报为共同被告
C、张某可以选择李某或者南方××者为被告,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
D、张某只以南方××报为被告的,受理法院应当告知其应追加张某为共同被告,陆某不同意追加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
4
解析
《名誉权案件解答》六:“问: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本题中李某与报社没有隶属关系,因此,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w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甲某,女,23岁,某街道加工厂女工。2007年12月10日晚7时许,乙某、丙某等人酒后寻衅滋事,无故打人,将杨某砍成重伤。在公安机关侦查此伤害案的过程中,被告人甲某在亲眼看到杨某是被乙某、丙某砍伤的情况下,却对侦查人员说:“我亲眼看到是王某(与被告人
张某拦住出租车司机李某的汽车,上车后,持刀威逼李某交出财物。李某当时身上只有几百元钱,张某觉得不够本,就逼迫李某开车回家,劫持李某到李某的家中,拿走3万元现金。然后又拿着李某的定期存单,挟持李某到银行中取出10万元现金。另有一个20万元的存折一时无法将钱取
人身关系
表示行为(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某县沙石厂与张某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由张某承包全厂的沙石销售业务、有权使用本厂的账号、介绍信,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年底不完成销售额,不发奖金还要扣发5个月工资,完成销售额奖励5000元。某年10月25日,张某以沙石厂名义与某大学签订了沙石购销合同,合同
债务承担(清华大学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14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14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兹定于2014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
试述追索权两方当事人。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随机试题
目前我国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所采用的财务综合评价方法是()。
女,63岁,因重症胰腺炎住院6个月,行胃肠外营养5个月,下列并发症中与肠外营养无直接关系的是
A.最早创立对黄疽进行实验观察B.对病因辨证的理法较为完备C.论脏腑寒热虚实生死顺逆之法D.认为四诊是神圣工巧的技能《肘后备急方》的贡献之一是
下列不属于胆经腧穴的是
教师设计“科普之光”专题阅读,围绕专题选择阅读篇目。下列适合的是()。
纸上写着2、4、6三个整数,改变其中任意一个,将它改写成为其他两数之和减1,这样继续下去,最后可以得到的是()。
某日,杭州6岁小男孩甲随母亲、舅舅等一行在植物园内的孔雀园喝茶,甲在一旁观赏园内散养的孔雀时,突然被一只孔雀啄伤,当时上唇被啄破,伤口约2厘米长,血流满面,其母亲等将甲送往医院治疗。尽管甲的上唇缝合,但需要整形治疗方能恢复外形。后甲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植物
设随机变量(X,Y)服从二维正态分布,且X与Y不相关,fX(x),fY(y)分别表示X,Y的概率密度,则在Y=y的条件下,X的条件概率密度fX丨Y(x丨y)为
A、Thewomenisaskingthemanforhelp.B、Thewomanwantstogetanewposition.C、Themanisinstructingthewomanhowtowrite
Iscomputercodingaforeignlanguage?A)Ascomputercodinghasbecomeanincreasinglysought-afterskill,moreK-12schoo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