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多项选择第52题)华坤公司与大河公司签订木制家具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因家具质量问题,华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大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大河公司认为家具质量问题是绿林公司供应的木材质量缺陷所致,申请法院通知绿林公司参加诉讼。关于绿林公司诉讼地位的说

admin2013-10-23  24

问题 (2011年多项选择第52题)华坤公司与大河公司签订木制家具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因家具质量问题,华坤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大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大河公司认为家具质量问题是绿林公司供应的木材质量缺陷所致,申请法院通知绿林公司参加诉讼。关于绿林公司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之间有协议管辖的约定,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如果绿林公司提供木材时,大河公司经过验收认可木材的质量,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绿林公司与大河公司约定有质量异议期,而大河公司提出木材质量缺陷时已超过异议期,则不能将绿林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如果大河公司生产家具的木材是绿林公司提供的,绿林公司必须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6:条,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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