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2007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07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1-03-17
31
问题
2007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不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公安机关无须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l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u8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军转干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军转干
相关试题推荐
产权市场交易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处置方式?()
邓小平多次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两条根本原则是()。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领导本身就是规划师,专业的规划师只是领导的画图员,要跟着领导的指挥棒转。”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城市建设看起来都是主政者的事情。书记的经验喜好、市长的胸中沟壑.都可能改变一座城市的生态。他们大笔一挥,一条地铁线便确定下来;签一个名字,一个植树大行
近年来我国不断运用增强汇率弹性的办法,加大人民币升值步伐。人民币升值,给我国经济带来口渐深远的影响。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中小外贸企业面临严峻挑战。出口企业承受很大压力。但从整体看,合理调控,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有(
社会发展往往面临多种可选择的道路,其中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是()。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根本原凶是()。
下列说法正确地概括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关系的是()。
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运动,从表现形式上看()。
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
随机试题
______isconsideredbyH.L.Menckenas"thetruefatherofournationalliterature."
在PowerPoim2003中,可以在“字体”对话框中进行设置的是________。
入院后因情绪激动,血压明显升高,严重头痛、意识模糊、抽搐、呕吐等,应考虑诊断诊断已成立,其发病机制为
胸部叩击时,叩击力量应适中,每次叩击时间为
1岁婴儿,出牙3颗,多汗.前囟大小约2cm×2cm,方颅,血钙2mmol/L,血清25-(OH)-D3降低,诊断佝偻病。肌注维生素D330万IU,并口服钙剂,一个月后上述症状减轻。下一步治疗措施为
以夏科(Charcot)三联征为典型表现的疾病是
案情:许某对贾某负有12万元的债务,许某用自己的一部捷达轿车担保该债务,为贾某设定了质权,并将轿车交付给贾某占有。捷达轿车发生故障后贾某将轿车开到赵某处修理,贾某未支付修理费1万元,赵某将该车扣押。后许某又向邓某借钱6万元也以该轿车为担保,为邓某设定了抵押
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盈生产设备一台,同类设备的市场价格为156000元,根据其新旧程度估计其已损耗价值为60000元。则报经审批前企业应作出的会计分录为()。
材料中所含水的质量与干燥状态下材料的质量之比,称为材料的()
考生文件夹下存在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3.accdb”,里面已经设计了表对象“tEmp”、查询对象“qEmp”和窗体对象“fEmp”。同时,给出窗体对象“fEmp”上“退出”按钮的单击事件代码,试按以下功能要求补充设计。修改查询对象“qEmp”为参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