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李刚二人打算成立一家玩具制造厂。二人每月从制造厂领取工资12 000元,企业年度盈利二人平均分配,预计200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250 000元(已扣除投资者工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在企业组织形式方面,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

admin2017-11-20  32

问题 王强、李刚二人打算成立一家玩具制造厂。二人每月从制造厂领取工资12 000元,企业年度盈利二人平均分配,预计200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250 000元(已扣除投资者工资),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在企业组织形式方面,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方案二,成立合伙企业。
要求:
(1)计算方案一中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的企业所得税、股息分配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及投资者的税后收益;
(2)计算方案二中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投资者税后收益。

选项

答案方案一: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2 000—2 000)×20%-375]×12×2=39 000(元) 实现利润应纳企业所得税:250 000×20%=50 000(元) 股息、红利应纳个人所得税:(250 000—50 000)×20%=40 000(元) 2009年度应纳所得税合计:39 000+50 000+40 000=129 000(元) 两位投资者2009年度实现税后收益:12 000×1 2×2—39 000+250000—50 000—40 000=409 000(元) 方案二:如果成立合伙企业,不纳企业所得税,只纳个人所得税。但投资者个人领取的工资须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只允许扣除每人每月2 000元的生计费用,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各合伙人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250 000+1 2 000×12×2—2 000×12×2)÷2=245 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45 000×35%一6 750)×2=158 000(元) 两位投资者2009年共实现税后收益:12 000×12×2+250 000—158 000=380 000(元) 方案一比方案二多实现税后收益29 000元(409 000-380 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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