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一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毁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一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毁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20
问题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一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毁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毁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选项A、B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丙无权占有其房屋,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选项C正确。
由于甲丙不存在租赁关系,也未同意乙转租,故甲不能要求丙支付租金。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q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又应如何处理呢?()
恒祥皮具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恒祥皮具厂提供担保,考虑到恒祥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洛明皮具厂找到恒祥
甲公司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A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如发现冰箱有质量问题,公司随时给予更换。乙与甲公司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1999年3月15日开始。至1999年6月16日,甲公司要求乙付款,乙称冰箱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试用合同。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李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9年李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4间。遗产未经分割,李某的儿子也因病死亡。为继承这4间房屋,李某的女婿、外孙女与李某的儿媳和孙子发生争执,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丁国华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汪杨,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1年后,丁国华因炒股急需现钱,便将该套房屋出卖给王晶,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丁国华不好意思找汪杨要回房屋,就怂恿王晶自己找汪杨要回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吕某和周某毗邻而居,两家关系很好。吕某于2004年将自家的一辆摩托车送给了周某的孩子小周作生日礼物。2005年时,两家由于房屋的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小周将吕某打成重伤住院,不久吕某由于伤势严重去世。吕妻请求法院要求撤销赠送给小周的摩托车,但此时小周的摩托车已
随机试题
某公司年初应收账款额为6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额为8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6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20%,销售收入中赊销收入占70%。已知同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的平均水平为5。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并进行简单评价。
下列关于声音处理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_。
29岁已婚妇女,平素月经规则,LMP:2012-05-17。于2012-06-25因“右下腹持续性疼痛5小时”就诊。伴恶心、呕吐,伴少量阴道流血,无尿频、尿急。测体温38.5℃,右下腹有固定压痛点,腹肌稍紧张,无明显反跳痛。如果B型超声提示子宫内见胚
关于围绝经期综合征药物治疗注意事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回弹仪不使用时,应将弹击杆压入仪器内,装入仪器箱,平放在干燥阴凉处。()
与交换机或终端设备相连的两个数字配线架(或其等效设备)问用来传送一种规定速率的数字信号的全部装置便构成一个()。
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尽管这两者目前都归属于心理学的同一分支学科——()的范畴,但它们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操作。一个是“协助”,即协商和协同地进行帮助;另一个则是“矫治”,即有强制性的矫正和按治疗师的方法进行调治。
复习时,用红笔画出书中重点是利用了知觉的()。
设随机变量X服从参数λ的指数分布,令求:P{X+Y=0};
TheHistoryofChineseAmericans[A]ChinesehavebeenintheUnitedStatesforalmosttwohundredyears.Infact,theChin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