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2011年简答66)

admin2013-04-03  28

问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2011年简答66)

选项

答案从客观上看,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的“双重性”特征极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其一,从法律内容上看,其制度是继受法与固有法的混合。也就是说,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一方面大量采用、引进、吸收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学说、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另一方面,继续保持、延续了中国传统的封建法律制度的一些特性。其二,从立法层次上看,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而且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数量亦多于普通法。这说明国民党在法律的制定与适用上采用“双重标准”,即一方面用基本的普通法作为“常态”法律,规范普通、正常的法律关系,但在另一方面又制定大量针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时空适用的特别法,超出普通法的限制,加强对危害其统治行为的镇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这一特征在国民政府法律体系中表现得极为明显。其三,从立法与司法层面看,也表现了明显的“双重性”。国民政府的许多立法在表面上顺应l『时代的发展,体现了一些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原则,因而从立法上看有些方面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完全是赤裸裸的野蛮、专制;立法与司法的脱节,也是国民政府法律体制上一个明显特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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