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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中山大学2014年研]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中山大学2014年研]
admin
2022-09-19
22
问题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中山大学2014年研]
选项
答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为该行为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赔偿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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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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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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