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当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学校( )。

admin2019-05-13  39

问题 【2014年福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当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促进学校(    )。

选项 A、跨越发展
B、优先发展
C、均衡发展
D、差异发展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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