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产业公共性与商业性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

admin2014-12-25  62

问题 传媒产业公共性与商业性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

选项

答案众所周知,现代传媒作为国家的战略性资源,是公认的“社会公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但同时又具有产业化的特性,能够通过市场化、产业化运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这已被国际经验所证明。在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传媒业作为重要的产业部门,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事实上,除了极少数具有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性质的媒体不能进行产业化经营外,就绝大多数作为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性质的媒体而言,其公共性和产业化几乎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一样不可分割。单纯强调传媒的公共性,强调其意识形态的功能和社会效益,而忽视其产业特性是片面的;把传媒等同于一般商品,强调其产业特征和经济效益,而忽视其公共性和社会责任也是不可取的。问题在于,在国家对传媒的所有权实行垄断的前提下,如何根据传媒的性质和特点来科学、合理地安排其经营权的委托代理模式,使之既充分发挥“社会公器”的重要作用,同时又通过产业化运作得到迅速发展壮大,是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新课题。比如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这些媒体承担了较多的公共职能和社会责任,公共性比较强一些;而科技、财经、生活、娱乐、教辅类媒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具个性化和私人性质,公共性相对弱一些。对于这类更具个性化、产业化特点的媒体,是否可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实行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经济结构,是中国传媒业面临的新课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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