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圊答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乘高屡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admin2016-12-09  28

问题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圊答问题:
《唐律疏议.斗讼律》:“诸斗殴杀人者,绞。以刃及故杀人者,斩。”“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以其状,以赎论(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共举重物,力所不致;若乘高屡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至杀伤之属,皆是)。”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结合上述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这段文字反映了当时刑律发展到什么程度?

选项

答案唐律在量刑的规定上注意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一般是故意犯罪处刑从重,过失犯罪处刑从轻。这表明唐律已经注意到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动机对量刑产生的影响,这体现了唐朝对刑法原则的重大发展。同时,唐朝对于过失犯罪的情形也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即对其杀伤人的行为结果没有预见,原无杀伤人的动机和目的,而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的(所谓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致等),表明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因此应当减免刑罚,并允许以铜赎罪。这表明,唐律区分了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形,并按照情形予以处断,进一步体现了唐律对行为人过失状态下犯罪情形的高度认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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