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9年1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 (1)1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50万元,已办

admin2019-09-10  21

问题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商品售价和原材料中均不含有增值税,假定销售商品和原材料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甲公司2019年1月发生如下交易和事项:
(1)1月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50万元,已办妥托收手续,同日收到乙公司交付的一张3个月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与应付甲公司款项的金额相同。
(2)1月18日,向丙公司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80万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万元,为鼓励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丙公司于2月3日付清了货款。
(3)1月20日,甲公司为租入某包装物支付给对方押金5万元。
(4)1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丁公司存入的保证金8万元。
(5)本月甲公司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为6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条件,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月18日,甲公司销售给丙公司原材料应该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

选项 A、94.8
B、92.8
C、91.73
D、93.73

答案A

解析 代垫运杂费应该计入应收账款中,现金折扣不会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所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80×(1+16%)+2=9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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