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表述中,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

admin2015-09-19  26

问题 下列表述中,哪些内容符合我国选举法的规定?(    )

选项 A、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仍然可以继续担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B、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30名
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D、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答案C,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选举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项B错误,根据《选举法》第11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根据《选举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选项C正确。根据《选举法》第33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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