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甲一家四口承包了本村6亩家庭承包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甲的女儿乙结婚嫁到外村,由于其夫家所在村农地紧张,致其在夫家始终未取得家庭承包地。甲所在村村委会依据自定的村规民约,抽回了乙1.5亩承包地,并作为家庭承包地补给本村村民丁经营管理。甲多次要求村

admin2013-07-24  35

问题 农民甲一家四口承包了本村6亩家庭承包地,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甲的女儿乙结婚嫁到外村,由于其夫家所在村农地紧张,致其在夫家始终未取得家庭承包地。甲所在村村委会依据自定的村规民约,抽回了乙1.5亩承包地,并作为家庭承包地补给本村村民丁经营管理。甲多次要求村委会返还却遭拒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村委会侵害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女儿外嫁后收回承包地是村规民约,村委会并未侵权
C、甲可以请求丁返还该承包地
D、甲可以请求村委会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答案B

解析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以本案中甲某的土地承包权与是否外嫁女儿无关。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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