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和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委托丁加工工厂加工烟丝,不含税成本为565000元。2月5日加工完毕,全部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丁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255

admin2016-11-11  21

问题 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和进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1月1日委托丁加工工厂加工烟丝,不含税成本为565000元。2月5日加工完毕,全部收回,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丁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255000元,烟丝收回后30%作为库存商品用于直接销售,不含税售价25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70%作为原材料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卷烟。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3月10日卷烟加工完成1000箱,另发生生产成本183500元,委托戊商店销售,8月18日收到代销清单,列示已售出200箱,手续费20000元,单位售价1170元(含增值税),向戊商店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丙公司对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假定该环节丙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题。
丙公司支付丁加工厂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会计处正确的是(    )。

选项 A、借:委托加工物资    25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260100
B、借:委托加工物资    260100
    贷:银行存款    2601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260100
D、借:委托加工物资    765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7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260100

答案D

解析 支付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烟丝收回后30%用于直接销售,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计入成本,金额=255000×30%=76500(元)。另70%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卷烟,相应的消费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金额=255000×70%=17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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