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时期,一个年轻人对父母供养有缺,并在父母去世时服丧不如礼,依据《北齐律》,对该年轻人的行为可以以下列哪种罪名论处?

admin2014-06-10  37

问题 北齐时期,一个年轻人对父母供养有缺,并在父母去世时服丧不如礼,依据《北齐律》,对该年轻人的行为可以以下列哪种罪名论处?

选项 A、不道
B、不敬
C、不孝
D、不义

答案C

解析 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重罪十条”分别为: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问的乱伦行为)。所以不道、不敬、不义都不符合题目中的,描述,不应选。而“重罪十条”中的不孝指的就是不供养父母,对父母不尽孝道,不按礼制服丧的情形,符合题目中的描述,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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