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朋友乙喝酒喝到深夜。乙喝醉后,结婚钻戒从手上滑落,甲发现后将钻戒偷偷捡起放在自己口袋里。乙自知已经醉酒,请求甲送其回家,但甲急于回家将钻戒送给未婚妻,便拒绝了乙的请求。乙在回家途中摔倒,因无人照料,冻死街头。甲的行为( )
甲与朋友乙喝酒喝到深夜。乙喝醉后,结婚钻戒从手上滑落,甲发现后将钻戒偷偷捡起放在自己口袋里。乙自知已经醉酒,请求甲送其回家,但甲急于回家将钻戒送给未婚妻,便拒绝了乙的请求。乙在回家途中摔倒,因无人照料,冻死街头。甲的行为( )
admin
2021-09-20
26
问题
甲与朋友乙喝酒喝到深夜。乙喝醉后,结婚钻戒从手上滑落,甲发现后将钻戒偷偷捡起放在自己口袋里。乙自知已经醉酒,请求甲送其回家,但甲急于回家将钻戒送给未婚妻,便拒绝了乙的请求。乙在回家途中摔倒,因无人照料,冻死街头。甲的行为( )
选项
A、甲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占有财物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甲对乙的死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甲对乙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
A,D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甲偷偷将乙掉落的钻戒捡起后藏起,钻戒已经脱离乙的实际控制,属于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而不构成侵占罪,故A项正确,B项错误。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行其应当实行且能够实行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不履行义务造成危害结果。本题中,甲对乙不负有法律义务,因此甲对乙的死亡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F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2010年一专一第43题)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人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010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
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011年一专一第33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运输一批羊,途中有三只羊逃跑,被丙、丁拾得。丙将其中两只羊赶回家,丁带着剩下的一只羊在路边等候失主。戊驾车经过此地,因车速过快将羊撞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2015年一法专一第28题)
甲(1,8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乙(23周岁)登记结婚。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2017年一专一第38题,2017年一法专一第18题)
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所附条件的特征。(2016年一法专一第34题)
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2016年一专一第50题)
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9年一专一第15,2019年一法专一第5题)
下列属于贪污罪的主体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物质中含羟基的官能团是()。
投票权
患者,女,18岁。反复面部红斑、发热、关节痛3年。查体:体温和血压正常,神志清楚,精神反应良好,面部见蝶形分布的鲜红色轻度水肿性斑片,双手足指腹末端见多处瘀点、瘀斑,表面轻度脱屑、结痂,口腔黏膜未见溃疡,心肺听诊正常,四肢关节无红肿压痛。该患者入院后第
A.松弛训练B.关节活动度训练C.姿势训练D.步态训练E.呼吸功能训练肌强直患者宜采用的训练是
患者女,35岁,妊娠13周后血清及尿液中hCG明显增高,稀释后仍远远高于正常妊娠月份,则患者可能患
维生素C不具有的性质
项目准备阶段融资咨询的重要工作包括()等。
ManypeopleinvestinthestockmarkethopingtofindthenextMicrosoftandDell.However,Iknowfrompersonalexperiencehow
于1872年颁布,规定6—14岁的8年初等教育为强迫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案是
初二年级各班的成绩单分别保存在独立的Excel工作簿文件中,李老师需要将这些成绩单合并到一个工作簿文件中进行管理,最优的操作方法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