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相关法律法条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种监护形式被称为意定监护

admin2019-12-06  25

问题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相关法律法条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这种监护形式被称为意定监护。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意定监护的是:

选项 A、杜宇常年在国外工作,其母亲患慢性疾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故杜宇指定其叔叔作为母亲的监护人
B、李伯伯膝下无子,孤身一人,得到了邻居王琦常年悉心照顾。今年初,李伯伯和王琦到公证处公证,确定在李伯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由王琦担任其监护人
C、我国法律规定,在福利院收养的孤儿由福利院担任其监护人
D、丧偶多年的文爷爷与照顾其生活的保姆互生情愫,两人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俨然形成了事实婚姻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相关法律法条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杜宇的母亲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杜宇指定其叔叔作为母亲的监护人,不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不符合定义,排除;
B项:李伯伯和王琦到公证处公证,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相关法律法条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确定在李伯伯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由王琦担任其监护人,符合“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符合定义,当选;
C项:在福利院收养的孤儿由福利院担任其监护人,不符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不符合定义,排除;
D项:丧偶多年的文爷爷与照顾其生活的保姆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俨然形成了事实婚姻,不符合“以书面相关法律法条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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