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友人一同在某餐厅就餐。由于餐品质量与餐厅经理郭某产生纠纷。纠纷过程中,将餐厅经理郭某打伤。区公安局将甲拘留10日,乙拘留5日。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区公安局出庭应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9-08-23  37

问题 甲、乙、丙三友人一同在某餐厅就餐。由于餐品质量与餐厅经理郭某产生纠纷。纠纷过程中,将餐厅经理郭某打伤。区公安局将甲拘留10日,乙拘留5日。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区公安局出庭应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区公安局负责人出庭的,应当由区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
B、区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
C、区公安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出庭,委托2名律师出庭
D、主管相关业务的副局长可以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

答案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诉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故选项A、C错误,选项B、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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