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公司、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没能缔约的原因是(

admin2023-02-22  11

问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后甲公司、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没能缔约的原因是(          )。

选项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
D、甲公司的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限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75、476条的规定,要约可以撤回,其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或者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本题表述中,乙公司发出要约后,旋即又发出了撤回要约的函件,应当认定为要约与要约撤回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被撤回,而不是被撤销。甲公司已经收到了乙公司的要约和要约撤回通知,至于董事长是否过目,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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