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实行数罪并罚?( )
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实行数罪并罚?( )
admin
2014-05-30
31
问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实行数罪并罚?( )
选项
A、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B、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死亡的
C、将妇女强奸后迫使其卖淫的
D、收受他人贿赂后枉法裁判的
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一罪与数罪。《刑法》第157条、第247条、第321条、第399条, BCD只以一罪论处,A需要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9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在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正在实施犯罪时,决定将其拘留,并在拘留后48小时进行讯问,认为应当将其逮捕。由于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在拘留后第8日决定逮捕。本案侦查终结后,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侦查部门制作了《撤销案件意见书》,自行
李某因受贿罪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随后,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下列各题:对周某实施
下列情形中,哪些应当重新计算期间?()
张某系我国A市居民,2005年在A市犯有抢劫罪(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张某在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前逃到B国(我国与B国签订一般性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我国可以请求有关国家进行下列哪些行为?()
张某系我国A市居民,2005年在A市犯有抢劫罪(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是,张某在被公安机关逮捕之前逃到B国(我国与B国签订一般性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本案中,我国有关机关对张某进行立案侦查.需要与B国进行刑事司法协助,那么,下列有权
下列情形中属于间接正犯的有:()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的内容是()
血液中CO2浓度对呼吸的调节主要是通过
物理学家贝可勒尔在哪一年发现了放射现象,并获诺贝尔奖
下列关于社区护理的描述,错误的一项是
患者患高血压病5年。入院后给予降压药等治疗。在用药护理中指导患者改变体位时动作宜缓慢,其目的为
为了熟悉各个部门的工作,某部门实施轮岗制度,人事部门的张三,后勤部门的李四,综合办的王五三人进行转岗,其中李四不去人事部。那么,轮岗的结果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
按照自家企业的业态和定位明确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的目标,在满足顾客需求过程中,确定在哪些环节形成与竞争对手的差别,形成竞争优势,这属于()。
奥苏贝尔将学校情境中的学业成就动机分为()。
Ashiftfromnativebronzetoironartifactstookplaceundertheinfluenceofculturalborrowing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