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 )。

admin2009-01-15  31

问题 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    )。

选项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B、只要发盘人及时确认,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C、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D、无需任何一方确认,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答案A

解析 逾期接受,又称迟到的接受,它是指受盘人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如发盘没有规定时限,在合理时限内接受。按各国法律规定,一般认为过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而只能视为一个新的发盘。
   逾期接受虽然原则上失去法律效力,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却对这个问题作了比较灵活的解释和处理。该公约规定,逾期接受一般无效,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仍然有效。   
   (1)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读项逾期接受仍然有效的意见通知受盘人。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有效,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以上表明,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9W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