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税务机关对某商贸公司与其关联方2010年度发生的交易进行了特别纳税调整,调整后该商贸公司需补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经税务机关督促,该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上缴了应补缴的税款。已知201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admin2014-03-19  28

问题 2012年5月,税务机关对某商贸公司与其关联方2010年度发生的交易进行了特别纳税调整,调整后该商贸公司需补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100万元。经税务机关督促,该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上缴了应补缴的税款。已知201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年贷款基准利率为6%。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商贸公司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应被加收利息11.03万元
B、该商贸公司被加收的利息可以在计算201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加收利息的计息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D、企业按照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规定免予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免于计算加收利息

答案A

解析 该商贸公司应被加收的利息=100×(6%+5%)×366/365=11.03(万元)。如果企业按照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规定免予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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