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销售化妆品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2240万元。(2)将自产化妆品销售给本单位职工,该批化妆品不含税

admin2019-04-17  64

问题 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当年销售化妆品给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500万元。对应的销售成本为2240万元。(2)将自产化妆品销售给本单位职工,该批化妆品不含税市场价50万元,成奉20万元。(3)当年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200万元、增值税374万元;向农业生产者购进300万元免税农产品,另支付运输费35万元、装卸费1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4)当年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新技术开发费用10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5)当年发生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30万元;全年发生财务费用300万元,其中支付银行借款的逾期罚息20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超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18万元。(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60万元。(7)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属合理限额范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万元。(8)营业外支出共计12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10万元、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20万元、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向贫困山区捐款7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相关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定,并准许抵扣)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支出项目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实际发生额可扣除的有(     )。

选项 A、支付的广告费230万元
B、支付银行借款的逾期罚息20万元
C、支付新技术开发费100万元
D、支付给贫困山区的捐赠款70万元

答案A,B,C

解析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限额=498.69×12%=59.84(万元),实际发生了70万元,超过限额,所以小能全额扣除,只能扣除59.84万元。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扣除限额=(6500+50)×30%=1965(万元),实际发生了2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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