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
admin
2019-05-22
17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城区的一块建设用地,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6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出让金,2016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7年3月,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丁银行借款5亿元,借款期限3年。甲公司与丁银行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7年3月12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种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居民住宅。
甲公司在取得该居民住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后,在广告中宣称其商品房“容积率不高于1.2”“绿地面积超过50%”,引起购房者的热烈关注,所预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价格也比周边小区高出20%。
2017年9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双方对合同生效也没有其他约定。此外,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未对容积率和公共绿地面积等问题作出约定。2017年9月10日,王某向甲公司交付了200万元的购房款。
2018年4月1日,甲公司交房时,王某发现该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超过2.0,绿地面积只有10%。王某在调查后得知,甲公司报经批准的规划就是如此。2018年6月5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6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4月,甲公司发出公告称,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2014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2013年度公司继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长期负责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2015年1月1日,甲离职;2015年1月5日,丙公司收到乙公司关于甲离职的通知,但因丙公司业务对接人工作忙,该通知于2015年2月1日方被阅读,并知会相关人员;丙公司相关人员清理后发现,甲分别于2015
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乙公司发货前发现了张某无权代理的事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
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某些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此类合同未经批准时的效力状态是()。
甲公司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为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公司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后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的有()。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合同,约定由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乙为名义股东。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是()。
随机试题
物资包装必须适应()。
制备含油脂高的桃酥样品时,取()试样置于锥形瓶中,加50mL石油醚,放置过夜,用于酸价、过氧化值的测定。
往复泵有自吸作用,安装高度没有限制。()
诊断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时,下列检查不需要的是
实喘的主要病变脏腑是
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内容包括()。
如果一种危险物具有多种事故形态,且它们的事故后果相差不大,则按统计平均原理估计事故后果,这体现了事故严重度评价应遵循的()。
出入境人员,根据对象的具体出国国别及签证类型不同,预防接种的项目也不同,大致分为( )。
中国证券从业协会对证券经纪人自取得证券经纪人证书之日起()检查一次。
Therearemanypointsofviewonthepresentconditionoftheworldweliveinanditsfuture.Oneverystrongattitudeisth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