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本公司章程,下列修改后内容违法的是哪一项?( )

admin2020-02-28  34

问题 某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本公司章程,下列修改后内容违法的是哪一项?(    )

选项 A、公司董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二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
C、公司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支出资金用于收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5%的股份,奖励公司职工
D、公司总经理离职1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B项违法,A、D两项不违法。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为将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C项不违法。故本题选B。
(备注:2018年10月26日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对第一百四十二条作出了修改,属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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