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庭审过程中中止审理的情形?( )

admin2014-12-18  31

问题 在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庭审过程中中止审理的情形?(    )

选项 A、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B、被告人脱逃
C、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
D、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故A、B、D项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条第1款的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可知,C项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依题意,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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