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admin2013-04-25  32

问题 纳税人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    )。

选项 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为原料生产的鞭炮
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雪茄烟
E、已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汽车轮胎

答案A,B,C,E

解析 纳税人以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11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品税税额: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摩托车;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连续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故本题答案为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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