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夜间偷运毒品,何某见状上前抢劫,李某为了保护毒品,以暴力进行反抗,致何某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 )。

admin2013-01-07  23

问题 李某夜间偷运毒品,何某见状上前抢劫,李某为了保护毒品,以暴力进行反抗,致何某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紧急避险
B、故意伤害
C、正当防卫
D、防卫过当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相关刑法理论,正当防卫是为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本题中李某偷运的毒品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故李某的行为不属于正防卫,应认定为故意伤害。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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