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admin2017-06-16  20

问题 根据新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

选项 A、原告近亲属
B、被告近亲属
C、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D、本案证人

答案D

解析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故A、B、C三项都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是代表一方利益的,同案件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其证人证言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法庭所采信。故D项不能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选D。(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yr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