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俞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俞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他人串通损害了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100万元的损失。小股东田某欲提起诉讼(已知公司设有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俞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俞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他人串通损害了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100万元的损失。小股东田某欲提起诉讼(已知公司设有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7-10-17
25
问题
俞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俞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与他人串通损害了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100万元的损失。小股东田某欲提起诉讼(已知公司设有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田某满足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股1%以上,才可以提起诉讼
C、田某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若监事会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田某有权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代位诉讼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3)选项CD: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在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y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
根据《物权法》规定,( )属于用益物权。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在下列( )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甲乘坐旅游公司的汽车游玩,开车司机为乙。汽车行驶中与丙驾驶的车辆相撞,致甲受伤。经认定,丙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
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甲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甲在任职期间从事的下列行为为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
行政机关对( )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件的被许可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机试题
图标是一个小的图像,它们的形状各异,但其代表的含义都完全相同。()
Womenearnlessthanmendo.Forexample,in1998thehourlywagesofwomenintheU.S.were26%lessthanthoseofmen.Thega
用半电池电位法检测钢筋锈蚀的方法以电位水平作为判据,判断“有锈蚀活动性,严重锈蚀可能性极大”的电位水平界限是()。
合同转让的条件是()。
预算定额规定的()和劳动消耗指标,是施工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允许消耗的最高标准。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遇有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精神病人,应当()。
人权是人按其本质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从表面看,人权具有表面性和超越国界性,表现为整个人类的权利,但这只是一种理想。就人权的现实性来讲,它总是受一定条件的制约。它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
五人的体重之和是423斤,他们的体重都是整数,并且各不相同。则体重最轻的人,最重可能重:
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张某为了使自己公司生产的药物成为国际卫生组织援助非洲的药物,送给国际卫生组织驻中国办事处负责人甲100万美金,之后该药物成功入选。甲的行为可能构成()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