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北京市内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公共交通工具和部分室外场所都被列入禁烟范围,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 控烟条例实施一个多月,北京公共场所禁烟效果初

admin2017-04-20  26

问题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北京市内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公共交通工具和部分室外场所都被列入禁烟范围,违者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
    控烟条例实施一个多月,北京公共场所禁烟效果初显,但仍有一些公共空间未能实现完全控烟。“有人在餐厅吸烟,服务员无人制止。”控烟条例实施一个月后的一天,沈先生在北京西城某云南火锅店内发现有人吸烟,便拍下照片发在微博上。
    小餐厅成为控烟难点。很多中小餐厅不会主动制止吸烟客人。“我们只能劝告,没权力处罚,也不可能去举报,谁也不愿意得罪吃饭的客人。”陶先生说,“再说抽根烟就几分钟,执法人员还没来人家就吸完了。对醉酒的客人也没有沟通的可能,怕因为制止再引发冲突。”
    按照控烟条例规定,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发现有人违规吸烟时,有权利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但作为被动吸烟者,目前大多数人不会选择上前劝阻吸烟者或交涉,因为很容易发生冲突。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北京市公共场所和部分室外场所禁烟是共筑“公共空间意识”的一个具体行动。对于禁烟来说,法律法规只是治标之策,公民的“公共空间意识”才是治本之道。
    公共空问意识是离开狭隘的个人性、走出私人的生活天地之后,面向展开的公共空间时所形成的,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其中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观念,体现了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体谅他人即体谅自己的“使所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公共空间意识,是公民在公共生活和交往过程中,达成的对公共生活规范的共识,并以此调节自身行为。它是从个人美德向社会美德的一种延伸。
    有了公共生活的整体意识,自然就会有公共道德意识,也就会主动遵守一些公共生活中必须有的行为规范,因为只有这样公共活动和社会交往才能正常进行。长期在这种公共活动中熏陶,公民个人自然会形成一种公共人格意识,在公共生活中维护共同利益会成为一种人格需要。
    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不仅是个人发展的需要,也为了成就一个社会的共同福祉。当公共意识转化为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价值时,他会将自我视为共同体的一部分,从而去主动维护公共利益。
    公民或对国家事务进行公共辩论,或对重大事件进行公民调查,或对弱势群体展开公共救援,或对政府决策发表公开主张。可以说,每一次这种带有公共意识的行动,维护的不只是自身或他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对制度合理性进行的一次价值判断。任何社会制度的存在和运转,都需要得到社会成员的普遍认同,这样它才有行使权力的正当性。
    如果没有这种健全的公共意识,一个现代社会就可能演变为个人对所有人的战场。只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只是把公共领域看作是获取个体利益和集团利益的场所,不把公共权力看作是一种控制与服从的关系,而把公共领域看作是一个平等、参与、协商、合作的互惠空间时,社会才能形成更为良好的自治状态。
    给定资料提到,“对于禁烟来说,法律法规只是治标之策,公民的‘公共空间意识’才是治本之道。”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要求:
    (1)观点明确,条理清晰:
    (2)不超过350字。

选项

答案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法规只能通过外在的力量约束烟民的行为,有其局限性:培养“公共空间意识”才能真正转变公民意识,对禁烟起到根本性作用。 由于执法者无法实时到位、经营者不愿得罪客人、普通公民劝阻效果差且易引起冲突等原因,烟民违法成本较低,禁烟条例对公民的约束力有限。所以说,法律法规对禁烟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公共场所禁烟。而培养“公共空间意识”意味着公民在公共空间主动分享权利承担义务,培养自己参与民主生活的素质,主动肩负起自己有能力承担的公共责任。只有公民有了主观上的维护公共空间利益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禁烟。 法律法规只是辅助手段,只有越来越多的人将自我视为社会共同体的一部分,主动参与公共空间治理,社会才能达到一种良好的自治状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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