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元。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支付50万元作为预付款;B公司于4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标的额5

admin2012-03-06  23

问题 2010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标的额为500万元。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支付50万元作为预付款;B公司于4月10日交付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标的额5%的违约金。为保证合同履行及其违约责任的承担,B公司以自有的两辆汽车提供抵押担保,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B公司又请C公司为自己提供保证担保,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2010年3月10日,A公司按合同约定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已由D银行承兑的汇票,汇票金额为50万元。B公司收到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并注明“不得转让”。
   2010年4月10日,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4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于4月20日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返还预付款5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5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对解除合同和返还预付款50万元没有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违约金要求,理由是:由于接到一笔政府采购的订单而无法按期交付A公司的设备,应当免除违约责任。
   2010年4月30日,A公司要求C公司履行保证责任,C公司表示拒绝,并先后提出2个理由:第一,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前,A公司无权要求自己承担担保责任;第二,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合同无效。
   2010年5月10日A公司得知B公司已经因拖欠多项到期债务,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并且已经被法院受理。管理人通知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A公司要求提供担保,被管理人拒绝。A公司即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并以预付款50万元,违约金25万元申报债权。
   A公司要求以B公司设立抵押的两辆汽车获得优先清偿,但是发现该两辆汽车已经在2010年4月20日被B公司以市场价格转让给不知情的F公司,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A公司提出该转让行为无效,要求管理人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该两辆汽车。
   2010年5月20日,E公司将从B公司受让的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D银行提示付款,遭到D银行拒绝,理由是:A公司已经通知银行,由于与B公司的合同已经解除,停止支付票款。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题中,B公司经A公司催告后仍未交付设备,而且A公司及时通知了B公司,因此,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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