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从农村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糕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回库房途中发生了1%的损失,经查验该损失属于合理损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admin2022-03-22  18

问题 某食品加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从农村收购大豆一批用于加工糕点,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回库房途中发生了1%的损失,经查验该损失属于合理损耗。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2.58
B、3.67
C、2.6
D、3.4

答案C

解析 (1)1%的途中合理损耗并非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购进农产品,应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13%=2.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uE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