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admin
2022-09-19
24
问题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而漏水,造成乙财产损失30万元。同年11月1日,乙经甲同意,在办理了合法建设手续后,将1号旧厂房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负担未达成一致。2008年6月1日,甲因生产需要,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约定同年12月1日还款。甲以扩建后的厂房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公司作为保证人,约定丁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丙还清本息为止。还款期到后,甲未能还款。法院查明:
(1)甲股东会决议规定,厂房出租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
(2)经甲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租赁房屋,戊以100万元拍得房屋。
(3)在拍卖前五日,甲通知了乙,但乙并未参加竞拍。[中南财大2010年研]
问:
乙能否就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乙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726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即担保物权人或者人民法院拍卖担保物,优先购买权人不丧失优先购买权。因此,乙公司作为本案厂房的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且不因未参加拍卖而丧失。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s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对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
李某与刘某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假如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012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小汽车作价20万元卖给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乙公司已经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公司。2012年4月3日,甲公司又将该车作价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
2012年3月1日乙向甲购买奶牛50头,签订了买卖协议,约定15日后交付奶牛。不料10日后,禽流感爆发,30头奶牛染病。甲未将奶牛染病的事实告知乙,依然在15日后交付了50头奶牛。乙接收奶牛后,病牛将乙自有的奶牛传染,造成总共60头奶牛死亡,价值35万元。
朱某承包的镇办拉丝厂的电线,是镇供电站专门拉的一条单线,为此电站站长经常以查电为由来厂里吃饭,每次朱某都十分客气。某日,站长的弟弟王某突然拉来一卡车西瓜,要求朱某买下。朱某声称已经给工人发过降温费,而且也用不了这么多西瓜,当场表示拒绝。但是当晚厂里的电就被
甲欲出售自己的房屋,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支付房屋价款30万后甲交付房屋,并且约定5日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丙听闻甲要出售房屋,与甲联系,表示愿意以35万的价格购买甲的房屋,甲同意,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于次日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价值100万元,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先预付货款35万元,其余的65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一年之内付清。甲公司要求丙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65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欠自己70万元货款的
“有损害,有责任;无损害,无责任。也就是说,有损害发生,造成损害的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试用侵权法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下列情形中不存在连带侵权责任的是
随机试题
进行岩心渗透率提高率实验时,驱替液流量应()临界流速。
诚既勇兮又以武。诚:
治疗糖尿病的药物有()。
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治疗的关键是
四德教育中的“四德”指的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传统美德。()
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路电缆()通过同一电缆沟,是为了避免当一电缆沟内的电缆发生事故或火灾时,影响另一回电缆运行。
利用预钻式旁压试验资料,可获得的地基土的工程指标有()。
统计资料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和()的特征。
模拟声音数字化存放是通过采样和量化实现的,若采样频率为1kHz,每样本16位,存放一分钟双声道的声音约占( )M字节存储空间。
软件设计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依次是
最新回复
(
0
)